說明:
一、旨揭計畫係為規劃本市國中小學115學年度校園資訊基礎環境與數位學習推動方向及指標,並提供具體實施準則與檢核標準,其指標範疇包括「資訊基礎環境」、「資訊安全」、「數位學習」及「資訊教育計畫參與及運算思維」。
二、為檢視本市所屬國民中小學推動本計畫之成效,預定於116年6月至7月辦理檢核作業,由各校依上開四大面向之推動重點與計分方式先行自評,再由本中心辦理複評,並依「設有資訊組長學校」與「未設資訊組長學校」分為兩組,各組分別評選績優學校,國小7校、國中3校,兩組合計20校,予以獎勵。
三、另為表揚推動資訊教育人員之貢獻,辦理績優資訊教師評選,依上開兩組辦理,由學校或本中心推薦,經評審委員會評選後,各組分別選出國小最多5人、國中最多3人,兩組合計最多16人,予以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