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任意更改校名侵害學校聲譽之行為,恐將構成刑法第210條的偽造文書,或者第309條、第310條的妨害名譽罪,受侵害學校將依法向檢警提起告訴。遭改名學校亦將視侵權行為程度,不排除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以捍衛學校聲譽,並杜絕此一歪風。

公告 陳継武 - 人事室 | 2025-03-26 | 點閱數: 34

三、旨揭服務說明如下:

(一)服務對象:本府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與幼兒園校(園)長、專任教師、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服務對象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諮商輔導。

(三)服務流程:由服務對象自行或經服務對象同意後由學校轉介提出申請,由本局受託單位受理協助媒合諮商輔導人員與服務對象進行諮商會談(如流程圖)。

(四)服務原則:

1、倫理規範及保密責任:

(1)本局、學校、專業機構或專責單位(人員)辦理本服務時,應事先告知說明相關義務責任,以確保個案權益,並皆以密件處理。

(2)服務對象求助於本服務之決定應出於個人自由意志。

(3)本服務之所有紀錄,及服務對象之個人資料,均應依相關法令及專業倫理予以保密及保存,非經法律程序或當事人書面授權同意,均不得提供給任何單位或他人。

(4)服務對象於諮商輔導過程中,得隨時要求終止服務。

2、其他事項:

(1)每位服務對象以補助 6 小時諮商鐘點費為原則,所需經費由本局相關經費支應;若服務對象申請 6 小時鐘點費補助請畢仍有服務需求,依諮商輔導人員所在之服務機構接續進行服務或是協助轉介,後續服務費用由服務對象自行支付。

(2)為珍惜諮商輔導資源,申請諮商輔導之人員於約定諮商輔導時間後,因故不能前往未於前 1 日告知,或諮商輔導遲到 15 分鐘以上,應自行負擔當次諮商鐘點費;另如申請後經受託單位聯繫未果且未接獲回復逾 1 個月,將視為取消申請,日後如有諮商需求,需重行提出申請。

(3)申請諮商輔導之人員於上班時間接受諮商服務,以不影響課務為原則,得依相關規定辦理公出或公假登記。

(4)執行時間以年度計而非學期或學年。

:::

校內教師登入

長安學區

長安里 總頭里 布袋里 公親里 原佃里

新生專區

校內教師

活動影片

:::

午餐資訊

臺南市安南區長安國小午餐資訊 臺南市安南區長安國小 2025-04-19 午餐 資訊

供應商:臺南市安南區安慶國小
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芒果、花生、牛奶及羊奶、蛋、堅果類、芝麻、含麩質穀物、大豆、魚類、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當天不供餐,或尚無該日資訊!

點此可至校園食材登錄平臺觀看詳細資訊

重新擷取資料
[ more... ]

流量統計

今天: 276276276
昨天: 469469469
本週: 2357235723572357
本月: 6119611961196119
平均: 8484